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2024年上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雙隨機檢查的通知

日期:2024-04-24 16:16 來源:市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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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為加強我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提高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質量和業務水平,根據《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調整“雙隨機”檢查“一單一庫”的通知》(榕建法〔2017〕8號)相關要求,我局擬于近期對我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進行隨機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2456日至2024517日。 

  二、檢查對象 

  我局將按照信用差異化監管原則,根據我市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排名情況隨機抽取部分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檢,其中1-20名(共19家)抽取5%,21-75名(共107家)抽取10%,76名及以后(共167家)抽取15%,共計抽取37家。 

  、檢查內容 

  (一)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信息登記情況,重點核查機構實際從業人員是否與信息登記情況一致; 

  (二)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條款; 

  (三)是否按照規定開展招標備案工作、是否按照規定時限組織招標投標活動; 

  (四)應當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按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進行公示、公告; 

  (五)在招投標活動中是否存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有無其它涉及招投標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檢查工作安排 

  (一)被抽查到的37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如實填寫《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表》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項目情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招標代理機構營業執照、招標代理機從業人員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若有)、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若有))、可驗證查詢的社保繳交證明材料、相關培訓證明材料(自行組織培訓的,提供包括培訓方案、組織情況、全過程音視頻材料和學習筆記等材料;參加行業協會培訓的,提供業務培訓證明),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應提供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社保繳費證明。文件編制人員及一般工作人員應提供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社保繳費證明。 

  (三)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備案情況以截止至本通知發出之日在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http://www.fzztb.org/index.asp)登記為準。 

  (四)本次檢查,采用線上線下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請被檢查單位自檢查通知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將以上資料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地址:福州市晉安區福馬路82號陽光城二區10座205)。招投標書面報告備案材料無須報送,我局將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檢查。 

  五、檢查結果處理 

  (一)檢查過程中發現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根據檢查結果記錄表,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已處罰的不再重復處罰),進行全市曝光,根據《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的相關規定,納入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扣分。 

  (二檢查過程中發現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違反設區市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范性文件規定的,進行全市曝光,根據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相關規定,納入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扣分。 

  六、其他 

  (一)以上檢查結果已經在招投標活動中予以信用扣分,則不重復納入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扣分。 

  (二)參與檢查的工作人員在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檢查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依法予以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被檢查招標代理機構名單 

  2.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表 

  3.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項目情況表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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